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六点半,菜基本做好了。
都是林天爱吃的,黄花鱼、海米芥菜、芋头番鸭,还有竹蛏汤。
林春在擦洗灶台的时候,林天正好进门。
6
林春坐在饭桌边,等林天洗手出来。
“小天,胳膊还疼得厉害麽!”林春看著坐在自己对面的人,他一直都比自己壮实,身量从初中就比自己高了,现在更是比自己高出半头来了,可是眉梢眼底却还是能看出几分孩子气来。
林天低低地回了声,“不会!”然後就用左手拿起汤匙来。
到底是不比右手的灵便,林春用筷子把菜夹到他碗里,小心地开了口,“和人争斗也要注意分寸……”
林天埋头吃饭,心里却是在想,“你不知道,你什麽都不知道!!”
林春小心地挑出鱼刺,把剔净的鱼肉放过去,“那些人身上经常都是带著刀子的,争斗中万一一个失手,你让我……”
“失手?哼!”林天满不在乎地接了一句,“失手了正好儿,死了倒简单了!”
林春把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了桌子上,一下僵了身子,“你混说什麽?”
林天把汤匙搁在碗里,抬头看著林春发白的脸,一扯嘴角,还是吊儿郎当的口气,“我说我死了正好儿,亲爱的哥哥!”
“你……”林春咬住牙,眼圈儿慢慢红了起来。
林春深深吸了口气,缓缓地说:“你这麽说,怎麽能让林叔叔安心!”
练刀,养猫是萧一风醒来后的日常生活持刀,抱猫是萧一风下山后的标准装扮拔刀,扔猫是萧一风战斗时的基本操作……他要帮师傅复仇,杀当世刀神他是半妖之身,不可与人言师傅说“只要你的刀够快,够强。你就可以只一刀,弑神,诛魔,开天。”...
如果不喜欢请自行避雷。剧情写的很抽象,不好意思“我只是个普通的二次元私斋,为什么要杀了我,打扰我的幸福生活?!唉不对……我这是…穿越了?麻烦这种打扰,再多一点!”一觉没醒来,我竟然成了的一员?!甚至还是的卧底行动任务!身体内还有十个星神的灵魂!这种开挂般的同人爽文,终于被我碰上了!没见过的星神?新的星球?不去了吗?......
一个人总能见到鬼,你猜他活的开心吗? 嗯,来点善意的提醒吧。这本书充斥着暴戾、黑暗、血腥、变态,没有一点正能量,压抑的感觉贯穿全书。这本书不适合普通人看,不适合正常人看,更不适合卫道士和正人君子看。当然,得看到后面才能发现这些问题,只看前面的章节是体会不到的。 鄙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挖坑,而且只管挖不管埋。这本书里的大坑套小坑,一脚陷进去就不好拔出来,大家一定要慎入。...
小时候,萧遇安穿着白衬衣,从树上救下来一个小孩儿。 小孩儿吃薄荷冰吃得满手糖水,在萧遇安的白衬衣上印下一个薄荷五指印。 “盖了章,就是我的哥哥了。” 小时候,明恕只有爬到高高的树上,才能看到隔壁院子里的哥哥。 他想快快长高,快快长大,不用再爬树,转身就能看到萧家哥哥。 “不用为我停下,让我追逐,做我的方向。” 萧遇安×明恕 感情向,成长的故事...
在海外当了六年雇佣兵的叶岩,在归国途中搭乘邮轮在茫茫南太平洋上突遭海难,他大难不死幸运漂落到了一座野人岛上,遇上了一些奇葩的野人和海盗,也邂逅相遇了一些不同肤色的女人,故事由此发生……......
常乐穿越了,穿成了天生剑灵化形的剑鞘。剑鞘神魂不足,虽然化了形,却个乐呵呵的傻子。不知道怎么混入了孤山剑门,成了外门万年不能晋级的废物弟子。还为了男主神魂颠倒,最后莫名摔死,最后将自己身躯化为剑丸,送给男主,成为男女主情缘的踏脚石。常乐:??智者不入爱河,男主给我死开!为了躲避剧情杀,常乐想要离开,却遇到了内门弟子......